北京拉布拉多犬价格 北京哪里卖拉布拉多犬
北京拉布拉多犬价格从几百到几千不等,品种繁多,有金毛、拉布拉多、边牧、贵宾等等。其中金毛是最受欢迎的一种,它性格温顺,智商排名第四,深受人们爱。不过有一种狗狗,它的名字叫做比特犬,听起来就非常霸气,很多人都觉得它是世界上最凶猛的狗狗。
一:北京拉布拉多犬的价格
近年来,电视荧屏上犬类题材大热,从《神犬奇兵》到《神犬小七》,狗狗们纷纷从幕后走到台前。上个月,一部电视剧《警花与警犬》在全国各大电视台热播,剧中女主角的警犬“樱桃”是一只可爱的拉布拉多犬,不少市民更是由此剧激发了爱狗情怀,同时,这种热情在宠物市场上也激起层层涟漪。
通过微博、朋友圈等社交网络、电影电视等平台走红后,狗狗们的身价水涨船高。
(整理自中原商报,图片
二:北京纯种拉布拉多犬
纯种不纯种的 就是一张证 但市场上大多数号称有证的狗都是假证 300元一个证 可以说市场上卖的那些所谓有证的狗 没有一个是真证的因为带有真血统证书的狗繁殖都是受限制的 你不可以自己随便去繁殖 假如繁殖了也是通过有关部门审批以后的 因为这些繁殖后的幼犬数量都是要纳入世界单种整体数量上去的 还有这种证是你必须要有需要的时候 也就是有关部门需要的时候才进行少量有计划的繁殖 所以市场上的都没证 哪怕他们说有证有芯片也都是假的,但没有证不代表血统不纯 现在不像以前 以前一个京吧都卖几万块现在几十块一只所以 很多狗都是纯但是没证而已 所以买狗别只看证 因为证是假的 你自己看着好就可以,大部分都不会拿着假的拉不拉多卖的 因为这个狗现在也很泛滥 北京通州 梨园 狗市你可以去看看 什么都有没有没有的只有你想不到的,价格拉不拉多也不贵 也就几百贵了也就1000一般的幼崽在600~1000左右,品相好的得1500左右,要是带血统证书的纯血那就得3000以上了。
成年大狗一般在1500~2000左右,品相特别好的得3000左右,要是母犬带肚的得5000左右,如果是打比赛获得过名次的纯血犬,可以作为种犬使用的那种,就得过万了。
三:北京一拉布拉多犬
上乾通名犬繁殖中心看看吧 有不少卖的 记住要别找贩子 正规犬舍 小狗所有免疫手续全有 踏实。找信誉好的必须,选择正规的,多浏览他们的网站,看信誉看人气等四:北京拉布拉多犬超高
拉布拉多的身高已经超过35厘米了,按照那些不懂狗的人定制出的法规当然不允许了,但是你可以悄悄养一只,没问题的,拉拉很聪明,服从性很强,它会听你的话不会闹出什么麻烦的,但你要注意大白天不要上街溜狗,以免被警察看到,晚上可以上街溜溜狗,晚上安全多了,放心吧,我还在崇文区养过金毛呢!
五:北京拉布拉多犬被没收
上海北京都不限制拉布拉多这种无攻击的犬下面有条例你看下吧第一条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民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市容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哂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以及外国人,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限制、严格管理、禁限结合、总量控制的方针。
第四条本规定由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市和区、县、乡、镇人民及街道办事处,可以设公安、畜牧兽医、卫生、工商行政管理、环境卫生部门或者有关人员组成的限制养犬工作领导小组,并相应成立专门组织。公安部门是限制养犬工作的主管机关。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责任,积极配合。
第五条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居民(家属)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干部、职工、居民、村民和学生中坚持经常地开展限制养犬的安理会教育,做好限制犬的工作。
第六条本市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为重点限制养犬地区(以下简称重点限养区)。远郊区、县为一般限制养犬地区(以下简称一般限养区)。
重点限养区内的农村,经区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参照一般限养区进行管理。一般限养区内的城镇,经区、县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参照重点限养区进行管理。
区、县人民政府可以对特点地区划定范围禁止养犬,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七条本市严格实行养犬许呆证制度。未经批准,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养犬。
第八条重点限养区内严禁个人养烈性犬、大型犬。
本市许可饲养的小型观赏犬的吕种与体高标准,由市公安局会同市畜牧兽医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九条重点限养区内个人养小型观赏犬,必须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由公安派出所征求居民(家属0委员会的意见,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核批准。
重点限养区内单位因特殊工作需要养犬,由市公安局审核批准。
一般限养区内个人和单位养犬,必须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外国人申请养犬,每户只准养一只。
公民个人经批准养犬的,每户只准养一只。
第十条重点限养区内个人养小型观赏犬,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三)保证遵守有关养犬的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经批准养犬的,必须携犬先到畜牧兽医部门对犬进行健康检查,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并到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养犬许可证和犬牌。养犬许可证每年注册一次。
第十二条经批准养犬的,必须缴纳登记费和年度注册费。
重点限养区内每只犬第一年登记费为5000元,以后年度注册费为2000元。本规定实施之日起三个月内登记的,减收登记费2000元。
市人民政府为控制养犬总量,可以对登记费、年度注册费进行调整。
一般限养区内登记费和年度注册费,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报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批准后执行。第十三条经批准养犬的,必须遵守下列事项:
(一)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车站、航空港以及其他公共场所。
(二)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小型出租汽车除外)和电梯。
(三)小型观赏犬出户时,必须挂犬牌、束犬链,并由成年人达领;一般限养区内经批准的大型犬应当实行栓养和者圈养,不得出户。
(四)重点限养区内允许携犬出户的时间为20时至次日7时之间,犬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当立即予以清除。
(五)养犬人不得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六)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第十四条养犬人在犬伤害他人时,应当立即将被伤者送至医疗卫生部门诊治,负担其全部医疗费用,并依法赔偿其他损失;对伤人犬应当及时送交畜牧兽医部门检查,发现狂犬应当立即处理。
第十五条从事犬类销售、养殖,举办犬类展览,以及开办为养犬服务的商店和医院,必须经市公安、畜牧兽医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工商行政管理登记。
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从事犬类销售、养殖和举办犬类展销。
第十六条重点限养区内无养犬许可证擅自养犬或者逾期不注册的,由公安部门没收其犬,对单位处以10000元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对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养犬许可证。
(一)携犬进入公共场所或者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电梯的。
(二)违反规定携犬出户的。
(三)养犬侵扰他人正常生活经教育不改的。
(四)未按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的。
重点限养区内,养犬人对犬在户外排泄粪便未及时清除的,由环境卫生监察部门或者卫生监督人员对养犬人处以50元的罚款。
第十八条养犬人违反本规定致犬伤人的,由公安部门没收其犬,吊销养犬许可证,并对养犬者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从事犬类销售、养殖,举办展览,或者开办商店、医院的,由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犬、犬用物品以及全部非法所得,并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除按本规定有关条款处罚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对其处以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重点限养区内的公共场所销售犬的。
(三)倒卖、伪造养犬许可证或者犬牌的。
(四)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第二十一条市公安局设立犬类留检所,负责市容、处理养犬人放弃饲养的、坐失的和被没收的犬。
第二十二条公安部门收取的登记费、年度注册费一律上交市财政,作为养犬管理工作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的实施办法由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