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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卖宠物猫|上海卖宠物猫的商场

1.上海卖宠物猫的商场

据我所知,上海浦东迪士尼附近没有商场,没有商场就没有雪花秀,雪花秀一般好像是代购,没有商场卖雪花秀,如果有商场卖,也不在迪士尼,因为迪士尼附近的话,没有商场比较慌,想要买笛子,买雪花秀的话,可以上网上旗舰店买,比较便宜也方便

2.上海最大的宠物猫市场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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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曹安路花鸟市场。花草较多,买鸟的较少。地理位置:坐落在上海西侧,离沪西工人文化宫也不远。古董花瓶玉器,花鸟鱼虫,狗猫宠物。沪西工人文化出发,出租车15.00元即到,另西宫后门有63路公交车可到。另:双休日后门有摆地摊但规模不大,都是卖些小型鱼,为皮包客

3.上海卖猫咪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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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买宠物猫

上海市宠物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养犬人的合法权利,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犬只的饲养、经营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养犬管理实行政府部门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领导。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建立由公安、兽医、城管执法、工商行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卫生等部门参加的养犬管理工作协调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养犬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养犬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市公安部门是本市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区、县公安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养犬管理以及相关处罚。市公安部门设立的犬只收容所负责犬只的收容、认领和领养工作。

  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犬只的狂犬病防疫,指导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相关管理以及处罚。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城市化地区饲养、经营犬只过程中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犬类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卫生、财政、物价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第六条 养犬人应当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防治狂犬病和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社会公德教育和养犬知识宣传,引导养犬人形成良好的养犬习惯。

  第八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助相关管理部门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引导、督促养犬人遵守养犬的行为规范。

  第九条 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动物保护组织等社会团体参与养犬管理活动。

  第二章 养犬登记

  第十条 本市依法对饲养的犬只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犬只出生满三个月的,养犬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将饲养的犬只送至兽医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植入电子标识。

  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合理布局、方便接种的原则设置狂犬病免疫点。经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宠物诊疗机构可以开展狂犬病免疫接种工作,并应当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兽医主管部门的认定书。

  犬只在兽医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向养犬人发放狂犬病免疫证明。

  第十一条 本市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和年检制度。饲养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养犬人应当办理养犬登记。

  未经登记,不得饲养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

  本市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实现犬只的狂犬病免疫接种与养犬登记、年检在同一场所办理。

  第十二条 饲养犬只的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场所。

  个人在城市化地区内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条。

  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

  第十三条 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犬只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犬笼、犬舍和围墙等圈养设施;

  (二)有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

  (三)有健全的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四)单位所在地在办公楼、居民小区以外。

  第十四条 养犬人应当到居住地或者单位住所地的区、县公安部门指定机构申请办理养犬登记和年检。

  个人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个人身份证明;

  (二)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

  (三)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单位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三)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四)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单位饲养犬只的场所证明;

  (六)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第十五条 区、县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养犬登记申办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发放《养犬登记证》和犬牌;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养犬人的居住地或者单位住所地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到现居住地或者单位住所地的区、县公安部门指定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养犬人应当持《养犬登记证》到原办证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一)饲养的犬只死亡或者失踪的,应当自犬只死亡或者失踪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

  (二)放弃饲养犬只的,应当自送交他人饲养或者送交犬只收容所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

  犬只免疫有效期已满,养犬人未将犬只送至兽医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的,由公安部门注销《养犬登记证》。

  第十八条 《养犬登记证》、犬牌损毁或者遗失的,养犬人可以到办证机构申请补发。

  犬只电子标识损毁或者遗失的,养犬人可以到植入地点申请补植。

  第十九条 公安部门应当建立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和养犬管理电子档案,与兽医主管、城管执法、工商行政管理、卫生等部门实行登记、免疫和监管等信息共享,为公众提供相关管理和服务信息。

  养犬管理电子档案记载下列信息:

  (一)养犬人的姓名、居住地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

  (二)犬只的免疫接种、品种、出生时间、主要体貌特征和照片;

  (三)养犬人因违反养犬管理规定受到的行政处罚记录;

  (四)养犬登记相关证照的发放、变更、注销和收回信息;

  (五)其他需要记载的信息。

  第二十条 养犬人应当承担犬只狂犬病免疫、电子标识、相关证件和管理服务费用。狂犬病免疫、电子标识的具体费用标准由市物价部门核定,相关证件和管理服务费的具体费用标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核定,并向社会公布。

  管理服务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养犬行为规范

  第二十一条 养犬人饲养犬只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不得虐待饲养的犬只。

  第二十二条 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为犬只挂犬牌;

  (二)为犬只束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两米,在拥挤场合自觉收紧牵引带;

  (三)为大型犬只戴嘴套;

  (四)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的,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

  (五)单位饲养的烈性犬只因免疫、诊疗等原因需要离开饲养场所的,将其装入犬笼;

  (六)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

  第二十三条 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办公楼、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娱乐场所、候车(机、船)室、餐饮场所、商场、宾馆等场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

  前款以外其他场所的管理者可以决定其管理场所是否允许携带犬只进入。禁止犬只进入的,应当设置明显的禁入标识。

  携带犬只乘坐出租车的,应当征得出租车驾驶员的同意。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相关公约或者规约,划定本居住区禁止犬只进入的公共区域。

  盲人携带导盲犬的,不受本条规定的限制。

  第二十四条 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养犬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第二十五条 养犬人不得驱使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支付医疗费用。

  鼓励养犬人投保犬只责任保险。

  第二十六条 城市化地区的犬只生育幼犬的,养犬人应当在幼犬出生后三个月内,将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送交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其他个人、单位饲养或者送交犬只收容所。

  鼓励养犬人对饲养的犬只实施绝育措施。养犬人对饲养的犬只实施绝育的,凭犬只实施绝育的手术证明,减半收取管理服务费。

  第二十七条 养犬人放弃饲养犬只或者因不符合条件无法办理养犬登记的,应当将犬只送交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其他个人、单位饲养或者送交犬只收容所。

  养犬人不得遗弃饲养的犬只。

  第二十八条 养犬人发现饲养的犬只感染或者疑似感染狂犬病的,应当立即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并向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犬只在饲养过程中死亡的,养犬人应当按照动物防疫相关规定,将犬只尸体送至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

  犬只在动物诊疗机构死亡的,动物诊疗机构应当按照动物防疫相关规定,将犬只尸体送至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

  养犬人、动物诊疗机构不得自行掩埋或者乱扔犬只尸体。

  第三十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通过居民会议、村民会议、业主大会,就本居住地区有关养犬管理事项制定公约或者规约,并组织监督实施。养犬人应当遵守公约或者规约。

  第三十一条 鼓励与养犬相关的行业协会、动物保护组织等社会团体制定行业规范,开展宣传教育,协助相关管理部门开展养犬管理活动。

  鼓励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养犬管理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养犬行为进行批评、劝阻、举报、投诉。相关管理部门对单位和个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处理。

5.上海卖猫的宠物店

上海市∶

1.万商花鸟市场。西藏路浏河路口。虫多。

2.黄家蕨路花鸟市场。近老西门,那里有个华联吉买胜。

3.凤阳路花鸟市场。在凤阳路近成都路高架。花、鸟各半,较有味道。

4.曹安路花鸟市场。花草较多,买鸟的较少。地理位置:坐落在上海西侧,离沪西工人文化宫也不远。古董花瓶玉器,花鸟鱼虫,狗猫宠物。沪西工人文化出发,出租车15.00元即到,另西宫后门有63路公交车可到。另:双休日后门有摆地摊但规模不大,都是卖些小型鱼,为皮包客

5.安澜路花鸟市场。鸟少

6.人民广场三角花园。遛鸟及买自家鸟的较多

7.西藏南路花鸟市场。东台路古玩市场对面,鸟多,较有味道8.金桥枣阳路花鸟市场。浦东枣庄路近张扬路。地方很大,花鸟各半。(拆了)9.浦建路花鸟市场。浦东杨高南路易初莲花10.云台路花鸟市场。云台路上。小巧玲珑,花鸟各半11.虹航花鸟市场。虹桥路,动物园再下去(虹井路718号虹桥花市)12.江阴路花鸟市场。江阴路13.烨锦花鸟市场。浦东南路和浦三路口14.提篮桥花鸟市场。(舟山路)

15.五角场花鸟市场。大西洋百货后,在五角场环岛。(拆了)16.宛平南路花鸟市场。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宛平路近肇家浜路。宛平路花鸟市场肇嘉浜路以南百米距离,大门朝东,保华海洋馆就在宛平路沿街处。17.江阴花鸟市场。地理位置:上海市中心黄浦区,近人民广场,南京路江阴路,黄陂路。古董花瓶玉器,花鸟鱼虫,狗猫宠物。地铁一号线,各公交线路终点站(112,123,145,遂道三线等等等)

18.丰缘花鸟市场。闸北区西藏北路中兴路附近。.19.岚灵花鸟市场。在龙州北路上,靠近上海植物园,龙川北路/罗成路(离地铁上海南站不远,公交720,111,847可到达)。

20.沪西工人文化宫花鸟市场。曹杨路520号或武宁路225号坐落在上海普陀区,离著名大型卖场家乐福武宁店很近。沪西工人文化宫内,有近三十家大大小小的水族店。邮票钱币,花鸟鱼虫,狗猫宠物。以人民广场为出发点,36路武宁新村下。轻轨到曹杨下,44,923,63,62,562,等,三泉路保德路口。21.广粤路建材市场边。22.三泉路保德路口。23.锦江乐园---梅陇花鸟市场。交通:上中西路进去。

24.新十钢花鸟市场。凯旋路安顺路。25.牡丹江路鱼市。在吴淞医院后门。乘116路。26.烨锦花鸟市场。在浦东南路,南浦大桥下来就是。27.钦州路鱼市。钦州路639号(近田林路口)坐落在上海徐汇区,离著名的八万人体育场很近。古董花瓶玉器,花鸟鱼虫,狗猫宠物。以人民广场出发点,地铁一号线,田林路下,步行10分钟即可。以上海八万人体育场为出发点,出租车起步价10.00元便到。

28.闵行一家私人店铺。东川路千代广场对面29.亦展花鸟市场。(新建的,挺大),北艾路近杨高路30.上钢花鸟市场。成山路灵岩路附近。)

31.上南花鸟市场。上南路近杨思。32.中环花鸟市场。潍坊二村内旁边。33.龙门水族。恒丰北路71号恒丰路桥下面的(批发)。天目路上的呈浩老巢。

34.本溪路鱼市(2003/11月份将重新营业)。坐落在上海杨浦区江浦路,本溪路交口处。古董花瓶玉器,花鸟鱼虫,狗猫宠物。以人民广场为出发点123路,145路,14路35.五角场黑山路鱼市:国和路493号。36.建工水族市场。浦东大道2507号。(近居家桥)枣庄路上张扬路博山路之间。自己有车去不错,乘车只有大桥三线、787路、791路、772路、川歇线37.曲阳花鸟市场。(现在在改建),近曲阳家乐富38.文庙花鸟市场。近文庙39.沪太路花鸟市场。地址:沪太路1010号(靠近宜川路路口),702路,710路,58路(新客站上车),845路(新客站上车),529路,767路鱼市概况:走进市场首先看到的一些小店铺,总共8到9家左右,其中3到4家是以热带鱼和金鱼为主。大家如果仔细看的话有时也会有意外发现。当然好戏在后头拉,经过这些小店铺,随后就是两家规模很大的鱼店。分别是广州的永锋水族和上海沪太水族批发总汇。沪太路花鸟市场多为花木奇石批发部,如果要买花,树,盆景也可以过去看看40.新江阴路市场。在安谰路近文庙41.洛川东路市场。西宝兴路洛川东路附近。

42.长桥花鸟市场。上中西路上海中学对面的马路内。43.新泾花鸟市场。天山西路。44.新杨浦花鸟市场。隆昌路控江路路口。`45.崇德路(近江湾镇轻轨站轻纺市场)46.邯郸路(近曲阳路47.福山路近乳山路48.高阳路唐山路49.广粤路建材市场往南500米还有一个(与一农贸市场并一起)YQ_AyiT50.万商。周家嘴路大连路51.周家嘴路(万商斜对面)52.好象安化路附近也有一个(静安区)

6.上海哪里买宠物猫市场

流浪猫救助站都是个人爱心人士自己花钱弄的(领养小铺,TA宠物等等都是上海爱心人士自发建立的),中国是没有这样的机构~国家本身就不承认,更不会给钱帮助这些爱心人士~~

7.上海卖宠物猫的商场有哪些

浦东位于上海东部,各级商业繁荣,主要有市级的排第一陆家嘴商圈和排第二的张江商圈,排第三的前滩太古里等地标,这里是餐饮娱乐休闲一体的区域,除此之外个地方也有区域中心商圈,如区内第一的金桥家乐福,川沙百联商场等,这些地方都和轨道交通客流都密不可分,人流量巨大,上海商圈前十中有五个在浦东新区。

8.上海卖宠物猫的商场在哪里

感谢楼主的爱猫之心,呵呵,楼主可以到一下地方寻求领养

1、网上

2、上海市的小动物协会

3、市内的宠物医院 这些地方都会提供送样信息,楼主可以去看一看,呵呵

9.上海哪里有卖猫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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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上海宠物猫批发市场在哪里

规模最大的应该是曹家渡花鸟市场。万航渡后路近万航渡路

还有其他的花鸟市场,部分已经拆迁。

万商花鸟市场。(西藏路浏河路口。东台路古玩市场对面,虫多鸟多。)

黄家蕨路花鸟市场。(近老西门)

曹安路花鸟市场。(武宁路/大渡河路,花草较多,买鸟的较少。)

金桥枣阳路花鸟市场。(浦东枣庄路近张扬路。地方很大,花鸟各半。)

云台路花鸟市场。(云台路/昌里路)

烨锦花鸟市场。(浦东南路和浦三路口)

提篮桥花鸟市场。(舟山路)。

五角场花鸟市场。(五角场环岛。五角场/近黑山路)

岭南路花鸟市场(保德路)

岚灵花鸟市场。(在龙州北路上,离地铁上海南站不远)。

沪西工人文化宫花鸟市场。(邮票钱币,花鸟鱼虫,狗猫宠物。)

黄山花鸟市场(云山路/张杨路)

新颖花鸟市场(安顺路/凯旋路)

锦江乐园-梅陇花鸟市场

钦州路花鸟市场(近田林路)

上钢花鸟市场。成山路灵岩路附近

上南花鸟市场。上南路近杨思。上南路/永泰路

曲阳花鸟市场。近曲阳家乐福。

沪太路花鸟市场。沪太路靠近宜川路路口,多为花木奇石批发部,如果要买花,树,盆景也可以过去看看。)

上海恒大花木世界。浦东三林

11.上海哪里有宠物猫市场

流浪猫救助站都是个人爱心人士自己花钱弄的(领养小铺,TA宠物等等都是上海爱心人士自发建立的),中国是没有这样的机构~国家本身就不承认,更不会给钱帮助这些爱心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