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玳瑁生存现状及买卖是否合法

  玳瑁(学名:Eretmochelys imbricata)属爬行纲,海龟科的海洋动物。一般长约0.6米,大者可达1.6米。头顶有两对前额鳞,吻部侧扁,上颚前端钩曲呈鹰嘴状;前额鳞2对;背甲盾片呈覆瓦状排列;背面的角质板覆瓦状排列,表面光滑,具褐色和淡黄色相间的花纹。四肢呈鳍足状。前肢具2爪。尾短小,通常不露出甲外。都知道玳瑁的东西很贵,那么玳瑁买卖犯法吗?目前还有多少玳瑁存在?

玳瑁生存现状及买卖是否合法

玳瑁

 

 一、买卖玳瑁是违法行为吗?

  

1、真实事件还原

  近日,公派留学生朱某某在古巴换了165块玳瑁背甲壳回国,在机场被成都海关拦下。朱某某不知道,玳瑁背甲壳虽然在古巴可以交易,但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最后成都中院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这不禁让我们觉得好奇,玳瑁究竟是什么东西,为什么好端端的就犯法了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

  

2、玳瑁的真身

  玳瑁(学名:Eretmochelys imbricata)是属于海龟科的一种海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是玳瑁属下唯一一种,又名瑇瑁、蝳蝐、瑇玳、文甲、鹰嘴海龟、十三鲮龟、十三鳞、十三棱龟、明玳瑁、千年龟,简称玳。卵可食;角质板可制眼镜框或装饰品;甲片可入药。该物种的模式产地在美洲和亚洲的海域。主要的生活区是浅水礁湖和珊瑚礁区,珊瑚礁中生活着玳瑁最主要的食物——海绵。玳瑁的食物还包括水母、海葵、虾蟹和贝类等无脊椎动物以及类和海藻。玳瑁如其他海龟一样,具有典型的海龟特征,都有扁平的躯体、保护性的背甲、以及适于划水的桨状鳍足。一般雌性成龟体长为0.6-0.8米,雄性体长相若,体型较大者可达1米,而体型最大者甚至可达1.7米,平均体重一般可达45-80千克,历史上曾经捕获的最重的玳瑁达到210千克。

  

3、认识玳瑁制品

  玳瑁(Shell)是一种有机宝石,成分:碳酸钙;硬度:2.5;特指玳瑁的背甲,为非晶质体,呈微透明至半透明,具蜡质至油脂光泽。在制作过程中,需要将龟甲的脊棱磨除。很多文化中都有玳瑁工艺品的使用。汉代的著名诗篇《孔雀东南飞》中就有“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的诗句。司马迁《史记·春申君列传》中有记载:“赵平原君使人于春申君,春申君舍之于上舍。赵使欲夸楚,为玳瑁簪,刀剑室以珠玉饰之,请命春申君客。春申君客三千馀人,其上客皆蹑珠履以见赵使,赵使大惭。”这段话的大意是赵国平原君使臣出使楚国时,为向春申君炫耀而头戴玳瑁簪身配镶有珠玉的佩剑,结果见到春申君的三千门客时,人人皆脚穿斗大珍珠镶嵌的鞋见客,这表明在中国的战国时期,玳瑁饰品已经是很普遍的男子饰品。在唐代,玳瑁曾用于制造钱币——开元通宝,出土于西安法门寺真身宝塔地下藏宫,非常宝贵,全世界仅有13枚。

  

4、玳瑁买卖是违法行为吗?

  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规定,玳瑁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而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规定,海龟壳所有种均被列入CITES附录一。很多人出国旅游、经商或留学,通过合法渠道购买了类似制品后,想当然地认为在国内也是合法的,结果触犯了法律。而这些物品在国外便宜,在国内却非常贵。国外合法的,不一定能带,关键要看我国法律允不允许。

  在我国南方沿海地区,很多人都饲养小玳瑁,在一些旅游景区,更严重的现象就是玳瑁的放生买卖,商家捕捞的玳瑁,有人会花高价买来放生,商家则会继续捕捞,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所以我们要坚决抵制这一行为。

  

二、玳瑁的生存状态

  过去大多数人们一致认为玳瑁等海龟物种是没有灭绝威胁的,因为它们寿命很长,生长缓慢,生殖期长,成熟晚,繁殖率也较高,而且玳瑁种群中年龄层次多,短期内的数量锐减不易被发现。

  但实际上,玳瑁的繁殖率虽然高,但是与大多数海龟一样,稚龟的成活率相当低。很多成年海龟被人类有意或无意的杀死,海龟的巢位也被人类和动物侵占。小型哺乳动物会袭击它们的巢位,把蛋挖出吃掉。在美属维尔京群岛上,包括玳瑁、棱皮龟等海龟的巢穴在卵刚产下后,就会被獴袭击,而沙蟹、胡狼甚至家畜也都会袭击它们的巢穴。

  多巴哥岛附近的玳瑁历史上,玳瑁曾于1982年被IUCN列为濒危物种。此状态在之后1986年、1988年、1990年和1994年的几次评价中都被保持,而从1996年起,IUCN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将玳瑁的保护状态升级为极危。在玳瑁被评为濒危物种时就有人反对,两份请愿报告声称玳瑁及其他3个物种在世界范围内拥有多个重要的稳定种群,不过IUCN根据海龟专家组(MTSG)提交的数据分析驳回了这些请愿。海龟专家组提供的数据表明玳瑁在过去的三代中种群数量减少量已超过80%,而每年筑巢产卵的成熟雌龟减少了84-87%,且在1996年种群数量并无显著增加。而且这些数据在测量中无法顾及到漂流在海洋中觅食的幼年海龟,所以得出的数据大大低估了种群的减少量。因此,根据这些数据,IUCN将玳瑁定为CR A1状态,但并不是CR A2,因为IUCN认为并没有充足的数据表明玳瑁的种群数量在将来会进一步减少80%或以上。

  留尼汪岛附近的玳瑁,躯体后部锯齿般的缘盾非常明显玳瑁以及整个海龟科物种都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的附录I中,进出口玳瑁产品,杀害、猎捕或侵扰玳瑁均是不合法行为。玳瑁也被列入《养护野生动物移栖物种公约》(CMS)的附录一中。

  在过去的几年中,各国政府对保护玳瑁所作的努力也越来越多,如实行临时或永久性的法律法规以及建立海龟自然保护区等。美国鱼类及野生动物保护局从1970年起就将玳瑁列为濒危物种,而美国政府为保护当地的玳瑁种群,也已在在适当地点实行了多次恢复计划。玳瑁在中国被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在广东省惠州市已建有保护玳瑁、绿蠵龟等海龟和其他物种的惠东港口海龟自然保护区,并受到于1988年11月8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并于1989年3月1日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

  但是,虽然捕杀玳瑁不合法,在世界范围内仍有很多人捕捞玳瑁。在某些地区,玳瑁作为美味佳肴被食用。例如,早在公元前5世纪,玳瑁等海龟就被中国人视为山珍海味。1994年起,日本停止从外国进口玳瑁壳,而在此之前,日本的未加工玳瑁壳的贸易量达到每年30,000公斤左右。玳瑁贸易的大批原料均是来自加勒比地区。2006年,有大量已加工的玳瑁壳被发现从该地区的多米尼加共和国和哥伦比亚等国家定期出口。2001年和2005年,古巴在CITES会议中曾二度递交提案,意欲出口库存玳瑁壳和少数玳瑁,但在投票时因几票之差而未通过,最终被迫收回提案。目前中国海南省仍有人不顾法律私下制作销售玳瑁制品,这都加大了保护玳瑁的难度。